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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凤英占用道路设摊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案

案件名称

张凤英占用道路设摊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案

处罚决定书编号

2180601044

自然人姓名

张凤英

处罚事由

占用道路设摊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依据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

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

处罚决定日期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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