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7-12-04阅读次数:】
案件名称
上海津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处置工程渣土案
处罚决定书编号
2011706108
自然人姓名
上海津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
擅自处置工程渣土
处罚依据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
处罚决定日期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其他信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