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委第二巡察组进驻洞泾开展专项巡察
【发稿时间 :2017-12-15阅读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12月14日起进驻洞泾镇开展专项巡察工作。14日上午,洞泾镇召开中共松江区委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洞泾镇工作动员会,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潘锡弟、副组长顾斌及巡察组全体成员,洞泾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区管处级干部,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筹备组)党政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退休老同志代表以及部分群众代表等八十余人出席会议,洞泾镇党委书记张斌主持会议。
潘锡弟就本次专项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察,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具体举措。开展五违四必、河道整治、环保督察专项巡察工作是为大力推进区委G60上海松江科创走廊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旅游产业发展三大举措,努力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的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潘锡弟在讲话中详细阐释了此次巡察工作的主要内容、主要方式和工作安排,明确了巡察组的工作纪律,同时对洞泾镇配合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张斌对区委巡察领导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从三个方面表达了态度: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主动接受检查;二是积极配合、全力服从巡察组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实事求是汇报情况,如实提供材料;三是压实责任、落实整改,全力推进巡察工作开展,主动整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他指出,要借此次专项巡察工作契机,健全洞泾各项工作制度,切实肩负起党章赋予的职责。
区委第二巡察组在洞泾镇驻点工作日期为12月14日至12月27日。按照政治巡察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巡察组受理反映有关五违四必、河道整治、环保督察等方面情况的来电来信。
设联系电话:1391861388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6:30);
投信地址:松江区洞泾镇长兴路466号311室,区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20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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