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
建立廉政档案,强化动态管理,力促廉政之风

近日,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党员干部的动态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行为,推进党风廉政监督责任的落实,洞泾镇根据区纪委要求,完成了机关、村居、镇属公司168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廉政档案”建档工作

一是规范廉政档案基础信息采集。针对此次廉政档案涉及人员广、信息全、内容多的特点,镇纪委制定了“统一管理、分别采集、协同工作”的方案,采取“先重点后全面、先纸质后电子”的方式,联合党群办、经管所等部门,明确对象范围,界定建档内容,做细做实廉政档案建设。

二是提高档案管理专业化水平。镇纪委把廉政档案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坚持“建管并举”,在建档之初,就积极探索加强廉政档案建设,根据职级不同,把全镇168名科级干部分成四大类(正科、相当正科、副科、相当副科)分别归档,每个大类又按照人员性质(公务员、参公、事业、集体、非编、村居)分成六小类,分别赋予不同的编码,便于日后检索、管理。建档完成后,又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严把廉政档案使用关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涂改、损毁档案内容,做到既安全又能发挥监督上的最大实效。

三是强化廉政档案动态管理。根据干部的任用、调整、受处理等情况,镇纪委将实时更新、补登档案内容同时,要求建档对象按照“重大变化30日内报告,一般情况每半年报告一次”的原则,上报变化情况,由专人统一对档案内容进行及时调整、动态更新使之成为干部个人从政履历的小小数据库,从而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动态监督管理,为领导决策、干部选拔任用以及考核评优等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

通过建立廉政档案,对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俭的行为规则、品德修养和党性观念,为广大党员树好标杆,为弘扬社会正气、涤荡丑恶风气、倡导文明新风做好榜样,对抑制领导干部的欲望和动机,具有更直接的规范与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