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社会保障卡在沪进行住院结算等有关问题的解读
【发稿时间 :2017-10-18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帮助兵团退休回沪定居人员了解社会保障卡,现将有关问题告知如下:
一、10月1日起,社会保障卡可在上海已开通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院住院结算使用,结账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的费用,医保报销的费用将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与医院结算。具体上海开通的异地联网结算医院可登陆网址:http://si.12333.gov.cn或使用微信公众号“兵团12333”及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查询。
二、12月31日前,尚未领到社会保障卡的人员仍可持“新疆兵团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医疗保险凭证”(简称黄卡)在定点医院就医并记帐报销。2018年1月1日起,黄卡在定点医院的住院结算功能终止,仅仅用于定点医院的门诊大病(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尿毒症的偷袭和精神病)的治疗结算。在原定点医院结算门诊大病的有效凭证是黄卡和门诊大病凭证。
三、在非黄卡定点医院治疗的门诊大病、上海以外的医院住院、以及上海医保定点医院未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的治疗费用需垫付后,携带(或邮寄)相关材料到兵团医保工作站报销。
四、门诊个人账户的发放仍按原标准每年分三次发放到个人在上海银行的养老金账户中。
五、本人领到社会保障卡后,如果发现错卡、信息有误等问题,需要换卡的可直接与师社保局或原单位社保部门联系办理。由于信息、照片处理以及地址变动等因素,部分兵团退休回沪定居人员没有收到社会保障卡的,请相互转告,并由本人尽快与师社保局或原单位社保部门联系,办理改、发卡等相关事宜。
六、社会保障卡具有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功能。如需开通账户,请持卡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居住地就近建行办理金融账户的激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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