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政策
关于调整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标准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缓解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的

实际生活困难,现将调整帮困补助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每月定额补助:月养老待遇在3100元以下的(含3100元),每人每月生活补助220元;月养老待遇在310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生活补助为170元。

二、  节日补助标准不变,即:“春节”节日补助每人每次600元;“劳动节”、“国庆节”节日补助每人每次200元。

三、  分档帮困补助标准:月养老待遇在1000元以下的,每人每月补足到1000元后再补助130元;月养老待遇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2100元以下的(含2100元),每人每月补助130元;养老待遇在2100元以上、2600元以下(含2600元),每人每月补助80元。

调整后的帮困补助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帮困补助申请、受理、发放、补助资金来源及拨付方式,仍按原办法执行。